福政[2006] 75号
福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工作奖励措施的
通 知
各村委、乡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我乡各村的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迎头赶上、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村庄整治建设任务,特制订以下奖励政策:
附件:福溪乡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奖励政策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旧村改造 环境整治 奖惩 通知
抄 送:各改建村、环境整治村;各乡属单位
福溪乡人民政府 2006年11月8日印发
附:
福溪乡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奖励政策
一、乡政府对各村的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每月检查,发现好的经验及时给予推广,对工作不得力的村,要给予通报和批评。
二、乡政府对各村的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工作好的村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各村配备村庄保洁员1-2名,对各村的卫生负责。每日打扫卫生一次,并及时运送垃圾到指定地点堆放。
四、乡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以人口多少确定标准:
1000人口以上的村每年补助不低于3000元
700-1000人口的村每年补助不低于2000元
700人口以下的村每年补助不低于1500元
五、对村双委不重视旧村改造与环境整治工作,没按时完成年度计划的,一律扣除山老区建设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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