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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 福溪乡 发布时间: 2008-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YQ000--2003-00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福委[2003]22

 

中共福溪乡委员会  福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乡机关政务公开

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办公室、事业站:

从我乡推行政务公开以来,在各办(站)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当前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现有的政务公开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把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现就一步完善和深化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浙委办[2002]55号文件规定,乡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事项和对乡机关内部干部公开的事项。结合我乡实际,对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如下:

(一)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乡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的事项:(1)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2)乡财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3)乡政府年度实事工程及执行情况;(4)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执行情况;(5)大额物品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6)政府债务情况;(7)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8)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征收政策及依据、征收标准、使用及减免情况;(9)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10)公示情况;(11)年度征兵工作情况。

2、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1)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涉农收费项目的征收政策、收入进度及减免情况;(2)计划生育指标发放及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费、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使用管理情况;(3)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4)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5)民政优抚情况。

3、乡政府各部门公开的事项:

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机关内部干部公开的事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乡财政下属独立核算单位(指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年度综合收支计划;

3、乡政府本级及其他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资产负债表);

4、招待费(含机关食堂)、外出考察费、会议费、电话费、差旅费、车修车燃费;

5、正常工资外的补贴、福利及考核奖发放情况;

6、有关暂存、暂付款项情况;

7、干部驻村情况;

8、干部交流、考勤、考核、奖惩情况及机关干部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规范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一)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设立七个公开栏目(①工作目标栏;②办事程序栏;③经济事务栏;④社会发展栏;⑤工程建设栏;⑥公示栏;⑦其他栏),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临时公开。为提高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对固定性内容实行长期公开,若有调整事项,要在调整后及时进行更改;对变动性内容实行按季公布,规定每年110日、410日、7101010日为公开日;对重大经济事项要及时进行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本着方便群众,吸引更多的群众来参与政务管理和监督的原则,以开辟公开栏、上强与其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在乡政府门口设立对外公开栏,主要是公开对外公开的有关事项;二是在乡政府机关事务公开栏公布内务公开相关事项;三是辅以会议通报、颁发文件资料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政务公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确定拟公开内容。各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二是审查核实。将拟公开的内容,视不同的情况提交乡党委、政府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三是实施公开。将经审核后的内容向群众和机关干部公布;四是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五是建立档案,每次公开的材料都要存档备查,年终和有关材料一直装订成册,归入档案。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

为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事后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在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政务公开的全程监督,其主要职责是:①督促乡政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布政务;②检查、审核政务公开内容,查对、核对财务帐目;③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④向乡党委、人大报告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⑤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乡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⑥向乡党委、政府及各办(站)反映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四、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各办(站)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乡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党政办牵头,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每次政务公开的内容,乡长及各办(站)负责人要签字盖章,对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政务公开要同党的建设、政权建设以及村务公开相结合,同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的深入推行,确保社会稳定。

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党员干部,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所任职务;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200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