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政﹝2007﹞29号
福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各村成立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工作
领导小组和配备环保员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生态乡创建活动,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完成创建的目标。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各村委成立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任组长,并配备环保员,处理日常事务。
附:各村领导小组及环保员名单
二○○七年五月二十七日